矿山开采地质环境管理(矿山开采地质环境管理规范)
2024-05-10 admin 【 字体:大 中 小 】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矿山开采地质环境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矿山开采地质环境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该规定明确了矿区生态修复义务和修复要求。矿山生态修复进入了从“谁污染,谁治理”到“谁开采,谁治理”的时代,大幅提前了环境治理的时间节点。
法律分析:矿山开采环境保护要求不能破坏环境。矿山开采需要证件有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安全许可证正副本、采矿许可证、矿长安全许可证、矿长资格证、营业执照等,矿山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还需要办理环保证。
第一条 为了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止开发矿产资源活动中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明确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地质环境,维护生态平衡,防治地质灾害,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矿山开采地质环境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矿山开采地质环境管理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