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设机构)
2024-02-12 admin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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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监管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并按照执法工作计划进行监管监察,发现事故隐患,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 中规定:对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安监部门应当自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责令整改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
第三条 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对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公民、工会、社区基层组织和新闻媒体,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权利)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履行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如下:根据最新文件《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一)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
2、矿山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矿山安全监察员的管理,提高矿山安全监察员的素质,保障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工作,保障煤矿安全监察员依法行政,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行煤矿安全监察员制度。
第五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进行综合监督监察。
矿山企业拒绝矿山安全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由市和区矿山安全主管部门按照《矿山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处理。处以罚款的,罚款数额为两万元以下。
3、矿山执法属于哪个部门?
自然资源局。矿管大队是矿山执法的主体是属于当地的国土资源局,现在叫自然资源局。但是在有些地方会成立有国土,公安,城管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支执法队伍。
属于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属于国土局管辖。关于非法采矿,之前只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局的责任。现在不仅是自然资源,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管理机关,生态环保都可以在身职权范围内处理。现场扣押_矿工具及矿产品,出具暂扣书。询问笔录。
是应急管理部管理的国家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是应急管理部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
就要占用一定的矿内或矿外土地以供生产生活。土地是属地管理。矿山企业可持矿业权证与集体土地所有者(村社)协商补偿事项,经县自然资源局审批,获得临时土地使用权。以上就是有证矿山企业属于自然资源还是应急管理部门监管。
4、煤监局和安监局的体制有什么不同?
主要是职责不一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的是大安全,意思是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负责煤矿安全监察。
国家煤监局属于总局下属单位,属于副部级单位 地方安监局和煤监局一般分列,有地方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只不过加了一些非煤矿山安全监察,还有危化管理之类的。
安监局是政府直属单位,直接对全部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负责,并对同级政府的安委会负责,一般省安委会的主任为副省长或常务副省长,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办公室主任就是安监局长。
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牵头,公安、安监、煤监、环保、工商、电监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实施打击和取缔非法采矿活动,捣毁非法采矿点,并由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两个机构,都是正部级国家局。安监局主要负责安全生产检查,比如煤矿事故的查处等。质监局主要负责质量安全检查,比如进出口检疫,食品安全等。
5、...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第二章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
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监管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并按照执法工作计划进行监管监察,发现事故隐患,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局长杨栋梁2015年4月2日其中,《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修改内容:(一)将规章名称修改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履行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如下:根据最新文件《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一)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 中规定:对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安监部门应当自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责令整改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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