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生产 > 正文

矿山安全生产犯罪刑法(矿山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

2024-04-29 admin 【 字体: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矿山安全生产犯罪刑法,以及矿山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矿山安全生产犯罪刑法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矿山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1. 破坏安全生产罪立案标准

1、破坏安全生产罪立案标准

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情节较轻的,以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七)生产、运输、储存、使用易爆炸、易燃、有毒有害物质等危险物品的场所或者设施违法行为,发生事故的。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关于矿山安全生产犯罪刑法和矿山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矿山安全生产犯罪刑法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矿山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矿山安全生产犯罪刑法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阅读全文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