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生产 > 正文

矿山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生产法

2024-02-27 admin 【 字体: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矿山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矿山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2. 安全生产法规第二十三条
  3. 私下拆除机械防护罩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的第几条
  4.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内容

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法律主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另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_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答案】:A、B、C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安全生产法规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私下拆除机械防护罩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的第几条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法律分析: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共七章有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的规定。

见《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本题考查的是《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因此,本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这里的“危险因素”主要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者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各种因素。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内容

第一条 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是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制定的法规。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下简称《矿山安全法》),保障矿山生产安全,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采取政策和措施,支持发展矿山安全教育,鼓励矿山安全开采技术、安全管理方法、安全设备与仪器的研究和推广,促进矿山安全科学技术进步。

一)主体行为的适用 是我国唯一适用的矿山安全的单行法律。

关于矿山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生产法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矿山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阅读全文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