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监测单位(矿山安全监测工包括哪些工种)
2024-02-08 admin 【 字体:大 中 小 】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矿山安全监测单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矿山安全监测单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主管矿山的是什么部门
属于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矿山指有一定开采境界的采掘矿石的独立生产经营单位,因此,矿山归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矿山是由国务院进行管理的,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2、特殊工种名录
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登高架设作业等。含义为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健康或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
四川省特殊工种名录规定 特殊工种: 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起重机械作业。
国家特殊工种名录明细如下: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
冶金部76号文件特殊工种有以下: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重机械作业。
具体工种: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起重机械作业。
3、地方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分别是哪个部门?
一般的情况下,煤矿的直属管理部门是煤炭工业局、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它们对煤矿的生产直接进行管理。
煤矿监管部门如下:煤监局、煤炭局、安监局、国土资源部门、工商、税务,审计、环保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全国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
应急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也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对危险源进行监控、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等。 公安、交通、建筑、矿山等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这些部门分别负责各自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地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一般是指地方对煤炭行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多指各地的煤炭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是隶属于国家煤炭安全监察局的部门。
4、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保障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符合矿山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矿山安全规程、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年劳动部颁布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施工和完成情况的综合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30日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下简称《矿山安全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安全设施的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等。只有符合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的,方可施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矿山安全监测单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矿山安全监测单位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